近期疫情反復,百工百業復甦延宕

廈門市各區出台具體措施為企業在疫情“寒冬中送暖” 

台企也能一併享受同等待遇!

 

為幫助企業應對疫情影響,助力企業紓困減負

廈門市推「12條措施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

 

廈門各區響應12條紛紛出台具體措施、定制個性化政策

助力企業紓困減負讓「台資企業」也享受到了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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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各區具體措施

 

  • 《思明區》

為幫助企業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衝擊,減輕企業負擔,加快恢復生產,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若干措施的通知》(廈府辦規〔2022〕1號),制定以下措施。

 

一、減免經營場所租金

對承租機關事業單位和區屬獨資、全資、絕對控股國有企業的國有房屋及保障性配套商業用房從事生產經營,且最終承租人為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2022年免除3個月租金; 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街鎮行政區域或因落實防疫要求嚴重影響經營活動的,再免除3個月租金,全年合計免除6個月租金。

 

免租期從2022年3月1日起算,普遍免除3個月租金工作力爭在上半年完成,補充免除3個月租金工作要在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後2個月內完成(第四季度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要通過當年退租或下年減免方式足額免除6個月租金)。

存在間接承租情形的,轉租人不享受本次減免政策,相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要確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終承租人。

 

二、鼓勵恢復生產

對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業、住宿和餐飲業、客運業、電影放映業企業,按2021年第4季度區級生產經營貢獻的50%給予補助。

 

三、降低融資成本

對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業、住宿和餐飲業、客運業、電影放映業企業2022年第3季度實際支付的銀行借款利息,給予30%的補貼,每家企業不超過10萬元

 

四、刺激消費增長

通過發放消費券、舉辦促消費活動等方式,挖掘消費潛力,助力零售、餐飲等行業恢復。

 

五、支持旅遊企業穩產

對規模以上旅行社,根據2022年1-3月營業額全區排名情況,給予如下補貼:排名第1-10位補貼15萬元,排名第11-20位補貼5萬元。

 

六、支持舉辦境內會議

對2022年5-12月在思明區舉辦境內會議的,按照《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思明區進一步加快旅遊和文體娛樂業發展扶持獎勵若干意見的通知》(廈思政辦規〔2020〕3號)規定的境內會議獎勵標準,上浮10%給予獎勵。

 

七、加大貸款擔保支持

對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業、住宿和餐飲業、客運業、電影放映業企業2022年5-12月新發生的銀行融資需求,區擔保公司免費給予提供1年期貸款擔保,擔保額度按《思明區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實施意見》(廈思財〔2021〕41號)執行(如遇政策調整,按調整後的政策執行)。

 

八、發揮增信基金作用

推動廈門市融資增信基金簡化白名單企業審批流程,加快審批速度,滿足企業增信增額融資需求。對企業加入增信基金白名單的訴求,符合申請條件的,及時給予辦理。

 

九、開展減負專項行動

對已與區屬國有企業簽訂合作的中小微企業,受疫情影響確實無法按時履行合同義務的,適當延長合作履行期限,具體延長期限由雙方協商後重新確定。區屬國有企業應嚴格落實清理拖欠中小微企業民營企業賬款工作要求,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相關款項。

 

企業同時符合市、區同類扶持政策的,按“就高不重複”原則執行。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湖里區》

本次出台的《湖里區應對新冠疫情影響進一步助力企業紓困減負若干措施》共包含10條具體措施,涉及工業商貿、餐飲住宿、建築文旅等多個行業,10條政策中湖里區個性化政策7條。

湖里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

進一步助力企業紓困減負若干措施

 

為全面落實省、市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要求,積極幫助企業應對疫情影響,助力企業紓困減負,在落實、執行好上級政策要求的基礎上,結合湖里區實際,針對轄區企業在疫情期間所面臨的生產經營困難,特製定以下措施。

 

一、加大金融融資擔保扶持力度

1.加大融資擔保扶持   

中小微企業自2022年1月至6月新發生的經營性貸款擔保,湖里轄區內融資擔保公司按不高於1.5%的優惠率對企業收取擔保費的,區財政按2.5%與融資擔保公司對企業收取的保費利率之間的差額且不高於1.5%對各融資擔保機構予以保費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6個月,單家企業補貼金額不超過50萬元。

 

二、減輕企業稅費負擔

2.全面落實國家稅費支持政策   

落實落細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徵增值稅等新的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強化政策宣傳輔導解讀,著力優化便民辦稅繳費流程,確保政策紅利直達快享,助力經濟持續向好。

 

三、支持企業用工

3.招工扶持   

湖里區人力資源服務、勞務派遣機構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為湖里區四上企業代理招聘或勞務派遣初次來廈就業人員,辦理就業登記、繳交社保並在同一企業連續工作6個月及以上的,分別按500元/人、300元/人給予機構一次性招工獎勵。

同一機構最高獎勵分別25萬、20萬。代招達到300人或者派遣達到500人的,額外給予表揚和分別一次性獎勵20000元、10000元。

 

四、促進受影響行業加快恢復

4.支持工業企業增產增效    

(1)補強供應鏈

對2022年上半年產值5000萬元(含)以上1.5億元以下,且累計同比增長20%及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物流補助5萬元;對2022年上半年產值1.5億元(含)以上5億元以下,且累計同比增長18%及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物流補助10萬元;對2022年上半年產值5億元(含)以上10億元以下,且累計同比增長15%及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物流補助15萬元;對2022年上半年產值10億元(含)以上,且累計同比增長10%及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物流補助20萬元。

 

(2)鼓勵錯峰用電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利用第二季度(2022年4月1日-6月30日)工作日(週一至週五)低谷時段(每日24:00至次日8:00)及週末(週六、週日)時段進行生產,且二季度工業產值累計同比增長15%及以上的,按0.3元/千瓦時對第二季度該時段的電費進行補助,單家企業補助不超過20萬元。 

 

(3)預撥技改補助

對規上工業企業2022年1-6月內投資500萬元及以上的技改項目(“三高”規上工業企業投資額放寬至100萬元及以上),按項目設備投入的10%計算可補助資金,可將可補助資金的50%進行預撥,企業所獲資金不超過其2022年1-6月入庫期完稅總額的50%,最高預撥200萬元。2023年區工信局核查兌現2022年技改項目時,根據市財政實際撥付額度,企業配合多退少補。

 

5.給予商貿企業增量獎勵    

(1)對2022年4-6月餐費收入同比增長不低於15%的限上餐飲企業,按增量的2%給予獎勵,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對2022年4-6月零售收入同比增長不低於15%的限上百貨超市、限上企,按增量的6‰給予獎勵。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6.建築企業信用激勵    

支持企業發掘市場機遇和把握發展機會,參照《湖里區建設局關於推動轄區建設項目和建築業企業穩生產促增產的通知》(廈湖建〔2022〕7號),充分運用信用激勵機制,對第二季度積極推動增產增收成效突出的建築業企業延續予以表揚獎勵。

 

7.給予企業穩崗補貼    

對軟件信息、餐飲、批發、零售、商務居民服務、住宿、文化旅遊體育行業企業,經營情況達到相關要求的,給予企業穩崗補貼。

 

8.商超運營補助     

對限額以上零售企業統一運營的大型超市、百貨店、購物中心,二季度期間正常營業的按以下標准給予一次性運營補助:商業建築面積合計(配套寫字樓、酒店、車庫等不計,下同)5萬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補助20萬元;商業建築面積合計2-5萬平方米的,一次性補助10萬元。

 

9.促進消費    

通過發放消費券、現金立減等方式,帶動餐飲零售、汽車銷售等行業消費需求,同步讓利提振市場信心。

 

10.鼓勵有序經營酒店    

湖里區四星級及以上限上酒店、相當於五星級檔次的限上酒店,在2022年4月至6月30日期間(不含作為集中隔離場所運營期間),新接待非會議展覽住客,每間每晚獎勵50元,單家酒店累計補助不超過60萬元。

 

五、附則

1.企業同時符合市、區出台的同類扶持政策時,按就高不重複原則享受。

2.相關政策條款由相應責任單位負責解釋,責任單位同步細化製定受理辦法及細則。

3.“給予企業穩崗補貼”政策涉及的具體政策內容以本措施配套辦事指南細化明確為準

4.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 《集美區》

關於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

進一步助力企業紓困減負增產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以及省、市的工作要求,按照“能延盡延”原則,積極幫助企業應對疫情影響,進一步助力企業紓困減負增產,結合集美區實際,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1.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開發有針對性的金融產品,建立針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融資“綠色通道”。

鼓勵金融機構對符合續貸條件的市場主體按正常續貸業務辦理,不得盲目惜貸、抽貸、斷貸、壓貸,保持合理流動性。

 

對於區擔保公司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在保或新增的企業,在貸款利率基礎上予以1.5個百分點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6個月,單個企業貼息金額不超過50萬元,與其他政策重複的,按照“就高不重複”原則享受。

 

二、支持工業企業增產增效

2.支持企業技術改造     

支持2021年產值1億元(含)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項目備案建設期內2022年1-6月生產設備購置發票金額(不含稅)不低於100萬元的技改項目(含工業軟件、智能化系統改造);

 

2.2022年1-6月區級稅收留成達40萬元(含)以上。按項目設備投入(不含稅)的10%計算可補助資金,將可補助資金的50%快速預撥付企業,企業所獲資金不超過其2022年1-6月區級稅收留成的50%,單家最高補助200萬元,2023年區工信局核查兌現2022年技改項目時,企業配合多退少補。

 

3.提高工業能效      

對2022年度產值1億元以上且同比增長10%(含)以上,且年度單位產值耗電量同比下降的企業,根據2022年度企業工業產值同比增長10%(含)以上、20%(不含)以下,20%(含)以上、30%(不含)以下,30%及以上分檔,分別按同比新增電量給予每千瓦時0.15元、0.20元、0.25元的電費補貼。

單家企業每年獲得的補貼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三、促進商貿消費市場發展

4.餐飲經營補助    

2022年前2個季度入統金額(入統金額指餐飲企業的餐費收入及商品銷售額,下同)5000萬元(含)以上的,補助20萬元;入統金額1000萬元(含)至5000萬元的,補助10萬元;入統金額1000萬元以下的,補助5萬。

 

參照《集美區促進商貿服務業發展若干措施》(集府規〔2021〕4號)文,餐飲企業在2022年4月份以後新增納統企業,疊加納統獎勵5萬元,疊加的納統獎勵可在納統次月申報。

 

5.商超運營補助   

給予大型集中式商業綜合體(不含街區式商業體)和專業市場、重點超市按以下標准給予一次性運營補助。

 

①大型集中式商業體和專業市場。建築面積(可含相關配套車庫)7萬㎡(含)-10萬㎡(不含)的,補助15萬元;10萬㎡(含)以上的,補助20萬元。

 

②重點超市。限上零售超市,補助8萬元;連鎖超市,在集美經營的超市門店不少於2家,且至少2家單店面積不低於2800㎡,補助4萬元。本項補助不重複享受。

 

6.促消費活動   

通過發放消費券、有獎打卡等方式,提振餐飲、零售行業消費需求,鼓勵各經營主體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四、助力文化旅遊業穩定發展

 

7.支持員工穩定就業   

根據2022年4月至6月期間企業連續繳納社保的員工數量,按照每人500元的標準,對限上旅行社、限額以上賓館飯店、A級景區發放一次性穩崗補貼。

 

8.鼓勵企業營銷推廣   

對四星或會議4A及以上的賓館酒店、A級景區、市級以上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等重點文旅企業,在2022年4月至6月期間積極開展營銷推廣活動,按其實際營銷支出的40%給予補助,每家企業全年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未特別註明時限的,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相關政策由各受理部門負責解釋。各受理單位同步製定辦事指南,與政策同步出台。

 

說明:上述第4、5條受補助主體或入駐商戶被市、區相關部門通報疫情防控問題或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疫情防控書面整改通知書的,每次(份)減少補助0.3萬元;被聯合執法關停的,每被關停一家次減少補助5萬元,直至不予補助。企業既符合本條款又符合市級同類條款時,可疊加享受,若市級條款獎勵資金需區財政分擔的要扣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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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以外

其他各區也出台各類政策

助力企業紓困減負

 

 

  •  《海滄區》

海滄區發改局自4月6日起開始受理2021年度其他營利性服務業企業獎勵補助,企業可於5月8日前按要求報送相關材料。對於2021年新入統的企業(含新引進企業),且當年度營業收入較前一年度增長10%及以上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單家企業僅可享受一次。對於規下轉規上企業或已入統的存量企業,根據其當年增幅,按照10%-30%(含)、30%-50%(含)、50%-100%(含)、100%以上分檔,分別按照其當年營收增量的2‰、4‰、8‰、1%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 《同安區》

同安區文旅局於近日開展住宿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旅遊業企業紓困減負政策申報,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於4月20日前按要求報送相關材料。對營收達到一定條件的住宿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旅遊業企業,按營收1%予以獎勵,每家企業累計獎勵資金不超過200萬元。

 

  • 《翔安區》

翔安區工信局開始受理2022年第一批企業研發經費補助,申報時間截至4月20日。在企業享受市級研發經費補助的基礎上,按照市級補助金額的60%再予以補助。其中主營業務收入20億元及以上,且年度研發經費投入在5000萬元及以上的大型企業,補助最高限額480萬元,其他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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