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文章說到如何在「大陸」辦理結婚手續
結婚登記是兩人的事情,同時也必須到各自戶籍所在地的地方辦理手續才能成立
辦完大陸的相關結婚手續後
這次就來談談在台灣辦理手續有那些流程吧
如果對大陸的辦理手續還不了解的朋友可以看下面連結哦
- 兩岸婚姻指南│如何辦理兩岸婚姻手續:在「大陸」辦結婚登記
https://ant1352.pixnet.net/blog/post/55819024-%E5%85%A9%E5%B2%B8%E5%A9%9A%E5%A7%BB%E6%8C%87%E5%8D%97%E2%94%82%E5%A6%82%E4%BD%95%E8%BE%A6%E7%90%86%E5%85%A9%E5%B2%B8%E5%A9%9A%E5%A7%BB%E6%89%8B%E7%BA%8C%EF%BC%9A%E5%9C%A8%E3%80%8C
- 【台陸通兩岸便民服務站】大陸人和台灣人結婚到底有多麻煩!?兩岸結婚流程全解析
https://ant1352.pixnet.net/blog/post/50640943-%E3%80%90%E5%8F%B0%E9%99%B8%E9%80%9A%E5%85%A9%E5%B2%B8%E4%BE%BF%E6%B0%91%E6%9C%8D%E5%8B%99%E7%AB%99%E3%80%91%E5%A4%A7%E9%99%B8%E4%BA%BA%E5%92%8C%E5%8F%B0%E7%81%A3%E4%BA%BA%E7%B5%90
在大陸辦理結婚公證書:
雙方在大陸辦理取得結婚證後,將結婚證送交至大陸各地區公證處辦理結婚公證書。
公證處會將公證書正本交還給申請人,同時將副本送交至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公證協會。
各地公證協會會在2個月內將公文寄至海基會,通常會在三個星期至一個月內寄達。
*注:大陸各地公證處驗證機構,可以透過“中國公證機構網站”www.chinanotary.org進行查詢
結婚公證書於海基會文書驗證
1.結婚公證書正本
2.身分證正本(另需要繳交複印本一份)和印章
3.填具驗證申請書
4.每一字號公證書繳納驗證費,新台幣300元(申請副本者,每份加收新台幣150元)
大陸配偶申請來台團聚:
經海基會文書驗證後,申請人持結婚公證書等文件,向台灣“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之服務站,辦理大陸配偶來台團聚手續。即核發一個約月內停留期間之入出境許可證正本,同時請在台配偶將許可證送(寄)至大陸配偶持向大陸出入境管理單位進行辦理赴台手續。
入出境許可證
1.大陸地區人民入出台灣地區申請書
2.大陸配偶照片一張(最近2年內),直4.5公分、橫3.5公分、脫帽、白色背景之彩色照片
3.大陸配偶居民身分證複印本
4.經海基會驗證之結婚公證書
5.台灣配偶之戶口簿或身分證正本、複印本
6.保證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
7.台灣地區人民申請大陸地區配來台團聚資料表
8.證照費新台幣600元
9.掛號回郵信封(應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自取者免附
面談
大陸配偶入境台灣時,應至“移民署”設置於機場、港口之服務站進行面談,在台配偶應同時到場配合接受面談程序。
大陸配偶應出示:
1.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
2.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3.回程機(船)票
大陸配偶在台辦理結婚登記:
大陸配偶完成面談手續後,會在入出境許可證上加蓋通過面談章戳,“移民署”會將入出境許可證之停留期間延長為6個月,之後方可於台灣地區任何一個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在台結婚登記所需之文件
1.經海基會驗證之結婚公證書
2.大陸配偶入出境許可證(須經“移民署”加蓋通過面談章戳)
3.大陸結婚證
4.在台配偶身分證分正本
5.戶口簿
6.在台配偶印章
7.在台配偶照片一張(2年內彩色照片)
注:在台灣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時,在台配偶同時應換發新身分證,配偶欄上會寫上大陸配偶之姓名)
最後,在台灣戶政機關登記完成後,台灣配偶之台灣身分證上之配偶欄,就會有大陸配偶之姓名
這樣在兩岸之間都兩岸結婚登記就算全部完成啦!!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