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復甦第一槍 #旅遊民宿新辦法 #台陸通平潭在地新聞網
因應疫情,平潭針對觀光民宿業做了一些規範調整,並完善了相關制度
這些規範同樣也適用於台胞台企等
疫情復甦正當時,平潭活絡展商機
台陸通與您攜手共築兩岸共同家園!
平潭2016年正式獲批成爲國際旅遊島起
2016至2019年,平潭累計接待遊客1744.1萬人次、實現旅遊收入167.8億元,四年遊接待量相當於2004至2015年總接待量的1.8倍,四年旅遊總收入相當於2004至2015年的7.6倍。
2020年接待遊客459.02萬次,同比恢復78.7%;旅收入50.83億元,同比恢復71.5%,是全省恢復率最高、回暖度最快的地區,且在全國也位居前列,也因此吸引越來越多台胞台企來平潭經營民宿。
爲適應平潭國際旅遊島建設和創建全域旅遊示範區的需要,鼓勵鄉村民宿發展,規範鄉村民宿經營,實現鄉村民宿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
2021年初,實驗區管委會印發《平潭綜合實驗區鄉村民宿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2018年發佈的《平潭綜合實驗區旅遊民宿管理辦法(試行)》(嵐綜管綜〔2018〕45號)同時廢止。
《辦法》規定,鄉村民宿是指位於鄉村內(不包括城區規劃區範圍內),利用當地閒置資源,鄉村民宿主人(鄉村民宿業主或經營管理者)參與接待,爲遊客提供體驗當地自然、文化與生產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設施。
鄉村民宿單幢建築客房數量應不超過14間(套),單幢建築層數不超過4層,且建築面積不超過800平方米。
鄉村民宿備案程序
鄉村民宿在符合本辦法相關要求的前提下,按以下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1.申請備案:由鄉村民宿業主或經營管理者提出申請,經所在片區(鄉鎮、街道)及村(居)委會初核同意,並依照本辦法的相關要求,編制相應的鄉村民宿設計方案後,一次性提交所有材料至區行政服務中心或所在地分中心予以受理,區行政審批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備案。
2.現場覈驗:申請人在備案後向區行政服務中心或所在地分中心申請現場覈驗;由區行政審批局牽頭組織屬地片區(鄉鎮、街道)、公安局、市場監管局、資源生態局、交建局、執法應急局等部門組成聯合小組進行現場覈驗;現場覈驗通過的,允許開業經營,覈驗不合格的,申請人按照整改意見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到位,並申請現場複驗;申請人在承諾備案後規定時間內經二次現場覈驗仍未通過的,由區行政審批局予以註銷備案,從註銷備案後兩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辦公指引洽詢 (*或可洽台陸通微信客服tlt6616先行了解)
辦理地點:平潭綜合實驗區行政服務中心
辦理窗口:行政服務中心民宿備案窗口(臺胞臺企服務中心303號窗口)
辦公時間:工作日8:15-12:00,14:00-17:30
交通指引:乘公交車2路、3路、7路、8路、9路公交線路到區管委會站下車
聯繫電話:0591-23167111
民宿改造要求
1.經營的建築物應當堅固無隱患。根據國家旅遊行業標準的有關規定,結合平潭實際,對鄉村民宿房屋需進行加固、修復、改造,由鄉村民宿業主或經營管理者按規定程序提出申請。在房屋修復改造過程中,要堅持修舊如舊,建築風格應符合《平潭綜合實驗區傳統民居研究及通用圖則》要求,與村落整體風貌相協調;在符合規劃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對破損房屋按原址、原貌、等面積修復。鄉村民宿業主或經營管理者改造申請時需經所在片區(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同意,並提供相應的專業設計方案,經規劃部門審查備案。鄉村民宿業主或經營管理者進行鄉村民宿修復改造工程應按照經審查的設計方案實施,不得隨意變更,並由所屬片區(鄉鎮、街道)派專人負責監管。今後如遇政府徵收,合法住宅的房屋破損修復部分按改造前房屋原狀對照補償標準進行補償。鄉村民宿業主或經營管理者提交申請時,應當附上鄉村民宿徵遷承諾書。
2.文物建築改造爲鄉村民宿時,應符合文物部門的有關規定。
3.若所利用的鄉村民宿房屋爲石頭厝,應參照《平潭綜合實驗區石頭厝保護與開發管理暫行辦法》進行開發利用。
4.經營應滿足公安機關治安、消防相關要求。
5.生活用水(包括自備水源和二次供水)應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
6.食品來源、加工、銷售應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福建省小餐飲登記辦法(試行)》要求。
7.衛生條件應符合國家《鄉村民宿服務質量規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飲)具》《城市公共廁所衛生標準》要求。
8.客房內衛生條件應符合國家《鄉村民宿服務質量規範》《旅店業衛生標準》要求,鄉村民宿無需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以事後監管的方式進行日常督察。
9.鄉村民宿建設、運營應因地制宜,採取節能環保措施,污水處理與廢棄物排放應符合國家《鄉村民宿服務質量規範》《污水綜合排放標準》《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準》要求。有條件的鄉村民宿生活污水必須通過市政管網納入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無法納入市政污水管網的應按照《福建省2019年新建改造三格化糞池實施方案》相關要求執行。生活垃圾等固體棄物處置應滿足《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準》要求。
10.從業人員應經過衛生培訓和健康檢查,持證(健康證)上崗。
11.鄉村民宿的等級劃分條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行業標準——旅遊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的要求。
12.服務項目應通過適當方式以文字、圖形方式公示,並標明營業時間。收費項目應明碼標價,誠信經營。
13.鄉村民宿業主或經營管理者應及時、定期向相關部門上報突發事件、統計調查等信息。
14.標識標牌設置齊全、顯目,並應符合國家《標誌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第1部分:通用符號》《標誌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第2部分:旅遊休閒符號》《消防安全標誌設置要求》等規定,製作和維護良好,位置合理,與環境協調。宜根據需要提供多種語言標識。
安全管理要求
1.鄉村民宿業主及經營管理者應建立健全各類相關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對從業人員定期進行培訓。
2.鄉村民宿消防條件應符合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安部等聯合印發的《農家樂(民宿)建築防火導則(試行)》的有關要求,重點落實好以下幾個方面的消防措施:
●三層以下的鄉村民宿,頂棚、牆面裝修材料應採用不燃燒材料,確有困難時應對裝修材料進行防火處理。三層以上(含3層)的鄉村民宿,頂棚、牆面裝修材料必須採用不燃燒材料。
●主體建築至少有一個能供火災撲救的立面,該立面不應安裝影響逃生和火災撲救的固定防盜網、金屬柵欄、廣告牌等遮擋物,每間客房均設有面向戶外的窗戶,且客房窗戶、陽臺不得設置金屬柵欄,不得安裝有礙逃生的上懸開窗、下懸開窗。
●應按每層不少於2具的標準配備滅火器,每層建築面積超過100平方米的,應按每25平方米1具的標準配備滅火器,滅火器應當選用2公斤以上的MFC/ABC乾粉滅火器,並應放置在公共部位的明顯位置。每間客房顯眼位置應放置簡明逃生說明手冊,消防應急箱(包),箱(包)內配備有超小型滅火器、應急手電、求救哨、簡易呼吸面具、阻燃毯等逃生用具。二層以上的鄉村民宿(不含二層)在二層以上客窗臨窗地面或牆面牢固安裝逃生繩(梯)掛勾並加配逃生繩(或緩降器、逃生軟梯)、防滑手套、消防鉤等用具。
●鄉村民宿主體各房間及公共部位應設置可由自來水管直接引出的簡易自動噴淋裝置;如給水管壓力不足但具備自來水管道時,應配備消防軟管卷盤。
●設置有能覆蓋所有樓梯間、疏散通道的消防應急照明設備和燈光疏散指示標誌。各房間及公共部位內均需設置獨立式火災感煙探測器,宜選用具有WIFI功能的智能型獨立式火災感煙探測器。
●開關、插座和照明器靠近可燃物時,應採取隔熱、散熱等保護措施,白熾燈、鎮流器不應直接設置在可燃裝修材料或可燃構件上。電氣線路應穿金屬管、阻燃套管保護,或採用阻燃電纜。嚴禁私拉電氣線路。嚴禁在電氣線路上搭掛物品。
●嚴禁在客房內安裝燃氣熱水器。鄉村民宿住宿主體建築不得使用明火,不應存放液化石油氣罐和甲、乙、丙類易燃可燃液體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廚房與建築內的其他部位之間應採用實體牆進行完全分隔,牆上開設的門窗洞口應採用甲級防火門窗,並封堵嚴密。
●設置零售、餐飲等輔助功能用房的,其建築面積不應大於200平方米。
●三層以上(含三層)且總建築面積在400平方米及以上至800平方米的建築,其疏散樓梯不應少於2個;三層以上(含三層)且總建築面積在400平方米以下的,可設置1個疏散樓梯,但需增設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包含逃生繩等逃生設施)。
●應在明顯位置設置消防安全「三提示」等內容,房內應設置旅客須知、疏散指示圖等消防安全標識。
●鄉村民宿業主及經營管理者應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員工定期消防培訓教育制度。
●鄉村民宿業主及經營管理者是鄉村民宿改造施工期間和鄉村民宿日常經營管理的第一消防責任人,對施工現場和日常經營的消防安全負全部責任。